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用制度治党,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党的建设领域的体现和运用。制度治党将宗旨意识通过制度规范外化于行,树立党纪法规防线,可以使建党成果得以巩固和扩展。邓小平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党的制度建设,对制度治党作了深入思考,为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提供了历史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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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训与反思:制度治党的必要性
邓小平多次强调制度治党的必要性。“党除了应该加强对于党员的思想教育之外,更重要的还在于从各方面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并且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他痛感制度缺失和制度失效的严重性,“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回顾党的历史,邓小平指出,“陈独秀、王明、张国焘等人都是搞家长制的。从遵义会议到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一直比较注意实行集体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生活比较正常。可惜,这些好的传统没有坚持下来,也没有形成严格的完善的制度”。这一概括实际上强调,纵观党的历史,凡是制度治党坚持的比较好的时期,革命和建设事业就能取得巨大成功,忽视制度治党的时期,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往往陷入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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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与体系:制度治党的外部条件
制度治党的前提是高质量制度和制度体系的形成。要用制度建设来解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最迫切最紧要的问题,必须首先制定好的制度,形成全面的制度体系。制度建设不仅仅在于某项或某一些具体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更在于一系列集中反映党的整体意志、符合政党活动规律的制度体系、制度机制的制定和执行。实践表明,制度是一个政党得以组织起来并有效开展活动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没有制度就没有政党组织,缺乏规范健全的制度是政党缺乏战斗力与号召力的重要因由。邓小平多次强调必须建设高质量的治党制度。他在反思“文化大革命”的错误时指出,“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可见,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前提和基础。邓小平认为,全党应努力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一系列与我国政治生活相配套、与国家制度相衔接的治党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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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上与能下: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必须肃清封建主义的影响。邓小平主张把废除领导干部终身制,作为去除封建主义遗毒影响的重要举措。“我们的人民、我们的党受封建主义的害很重,但是一直没有把肃清封建主义的影响作为一个重要任务来对待。现在,党内为什么有人搞特权?这和封建主义影响分不开。”针对权力过分集中不受监督的弊端,邓小平认为,只有坚决清除党内存在的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作风等弊端,党的领导才能得到真正加强。
领导干部要能上能下。“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领袖终身制的问题,我们这代人活着的时候,非解决不可。”他认识到,要真正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制度入手。要逐步从制度上、习惯上、风气上做到能上能下。要制定一系列制度,包括干部制度和教育制度,鼓励年轻人。要从党和国家的长远利益出发,制定领导班子新老交替和干部退休制度。关键是要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的职务任期,以及离休、退休,要按照不同的情况,作出适当的、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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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约与督促:建立和强化党内监督制度
党内监督就是党员之间、党组织和党员之间,依照党章和其他重要党内规范所进行的相互监察、相互督促的活动。党内监督是否有效关系到党的性质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能否加强与改善党的领导,关系到党能否始终保持其先进性。邓小平把建立和完善党内监督法规和制度体系看成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1957年4月在西安干部大会上,他指出,“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在党的八大上,邓小平提出,“党应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改革开放后,他多次强调,“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制定各种条例,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邓小平认为,党内监督实质上是对权力的监督,而对权力监督关键的是要有制度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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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与统一: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
邓小平始终把健全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最根本的制度,也是我们传统的制度”。“坚持这个传统的制度,并且使它更加完善起来,是十分重要的事情,是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命运的事情。”“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不实行民主集中制,不但脱离人民群众,脱离党员群众,而且上级脱离下级,甚至在同级里也势必造成少数人或个人脱离多数,少数人或个人专断的局面。”“我们要发扬民主,但是同时需要集中。”他认为,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统一;没有集中统一党就没有战斗力。民主和集中是内在统一的,一切发展党内民主的措施都不是为了削弱党的必需的集中,而是为了给它以强大的生气勃勃的基础。
邓小平要求把民主集中制作为正确处理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组织之间、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党的各级组织同党中央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作为党内各种制度中最根本的、带有贯穿性和纲领性的制度。他强调要使好的传统经验条理化、制度化,要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运用于党的生活的各个领域,使党内生活中的各种关系正常化、秩序化、法律化,要建立完备的党内法规和章程,建立党的各方面一系列相应的具体制度,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制度、党委会工作制度、组织生活制度、监督制度、干部管理制度。这一思想开创了不搞政治运动,依靠制度治党的党建新路径,有力弥补了党建理论的某些不足,将党的制度建设实践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责任编辑:翁淮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