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局两中心”简介
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成立于2012年10月,为挂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其前身为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原楚雄市便民服务暨投资服务中心),下设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楚雄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合署办公,为参公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有行政编制6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4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现有干部职工20人。设党支部一个,有党员15名。
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02年6月,设主中心1个,下设6个分中心(人社、住建、国税、地税、国土、交警大队),进驻部门32个,服务窗口84个,窗口工作人员128人,集中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全市15个乡(镇)建立了为民服务中心,153个村委会(社区)建立了为民服务站,乡(镇)村为民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
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隶属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于2012年12月成立并投入运行。承担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市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设备集中采购、罚没财物拍卖等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全市15个乡(镇)依托为民服务中心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职能职责
(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职责:
1.负责市人民政府自身建设领导小组和市人民政府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2.负责监督管理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制定政务服务有关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相关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部门(机构)和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决定。
6.对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停止执行并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其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7.协调组织政务服务窗口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8.收集、汇总、上报政务服务中心有关政务服务数据和工作情况,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9.对市级各分中心、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村(社区)、组为民服务站(点)的工作进行指导。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规则,制定交易市场管理制度。
2.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含交通、水利工程)、政府采购、土地及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罚没财物等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
3.依法受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申请或委托,依法办理进场交易手续,依法安排项目交易的时间、地点,现场鉴证交易过程,出具进场交易证明。
4.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统一发布招标、出让、转让、出租公告,以及资格预审公告和中标公示,做好信息咨询及综合服务工作。
5.负责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技术咨询服务。
6.维护公共资源正常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质疑和投诉。
7.使用评标专家库,依法抽取评标专家。
8.制定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运作规则并组织实施。
9.向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报工作,接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业务指导,指导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
10.负责管理和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所需设施和场所,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各项交易服务费,受招标人委托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11.收集、汇总、上报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数据和工作情况,适时通报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办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的统计、分析及相关资料(含录音录像)的存档调阅。
12.完成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职责
(一)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责
1.办公室
主要负责文电、保密、扶贫、后勤、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对外宣传、来信来访、办理会务、车辆管理、开评标场地安排等综合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收集、汇总、上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数据,适时通报工作情况。
2.财务科
主要负责局机关财政资金预结算、财务收支管理,以及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投标单位相关证件审核、备案,开具非税收入收据,投标保证金收退以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3.督查科
主要负责对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行政服务效能进行督查督办,督促检查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受理和办理服务对象的投诉事项。
4.信息技术科
负责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化建设、网络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以及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书记市长信箱、电子政务外网、协同办公系统、全市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维护,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相关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规范运行。
(二)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设机构职责
1.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
负责做好评标专家的抽取,审查工程交易项目进场资料,开具进场交易证明,发布招标(预审)公告,安排资格预审、开标、评标时间,开具场地费和信息费证明,做好开评标现场服务,发布中标公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2.政府采购和矿业权交易服务科
负责做好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审查工作,做好开标、评标现场服务,发布中标及相关公告;受市国土局或产权人委托,发布矿业权交易、国有土地和国有资产出让公告和成交公示,并做好招标、拍卖、挂牌现场服务工作;按委托范围,做好竞拍保证金代收收退工作;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四、联系方式
0878-3024827
五、地理位置
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楚雄市灵秀路秀苑巷1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32号
六、投诉方式
1.现场投诉
地点: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大厅监察窗口
联系电话:0878-3024904
2.电话投诉
0878-3024827
0878-3024869
0878-3155169
3.来信来函
邮寄地址:楚雄市灵秀路秀苑巷1号
收件人: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7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