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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消防支队官兵周转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8年04月08日 16:31 作者: 来源: 点击:[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雄州消防支队官兵周转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已由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武警楚雄州消防支队官兵周转房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批复楚市发改批[2018]126号文(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建设资金来自公安部消防局补助500万元,自筹285.43万元(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建设地点:楚雄市龙江路6号

2.2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3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4其他内容:2.4.1标段划分: 本工程为壹个标段

2.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2652.76平方米的官兵周转房一幢住宿用房35,项目计划总投资为785.43万元(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交2014年至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及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证照复印件(2017年后新成立的企业不考核)。

企业业绩要求:公司近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含3项);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网上公示的截图。,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犯罪档案记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近三年(2015-2017)发生的诉讼及仲裁说明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标准员等相关人员应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标准员近一年(投标截止前一年)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五险)各项费用。。(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5.2.1该项目必须现场及网上同时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按《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 5 号公告》的相关要求,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于201849日至413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以下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现场留影作证: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新证时,仅需出示营业执照)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件规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标识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

(6)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专职安全员证书、质检员证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标准员近一年(投标截止前一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五险)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

(7)企业近年(20151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网上公示的截图)

(8)网上报名截图;

(9)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保证保险需提供完整,清晰,且彩色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以共查验。)及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账户彩色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件资料原件报名时均需提供并现场核验真伪,核验成功后方可报名,如有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执行,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一套交代理公司存档)。

电子化平台无异常情况下,招投标过程采用电子评标,如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

)上报名导致不能参加投标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

5.2.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汇款、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有效期必须长于投标有效期的时间)

1.1采用银行转账、汇款缴纳投标保证金的,a、投标人必须在201841317:00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不得以投标法人单位的专户或分公司、办事处及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201841317:00时前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据《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逾期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不予开据《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未到州交易中心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b.1投标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下简称开户许可证)已到州交易中心审验入库的,在开具保证金收据时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州交易中心服务大厅金融服务窗口开具的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到账审核表。首次到州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单位,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时还必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同时经州交易中心审验开户许可证后即可入库。

b.2开户许可证已到州交易中心审验入库的投标单位,因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人等变更的,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时,须携带新的开户许可证原件重新到州交易中心进行审验并入库。

b.3因银行统升级致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记载内容变更,或是基本账户已撤销且正在办理变更开立手续的投标单位,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时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相关证明。在退回交易保证金时须提供新办理的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并进行审验入库。

c、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州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时,严禁同一位代理人同时代理多家投标单位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一经发现,州交易中心将统计汇总提交项目评标委员会及行政监管部门。投标人在从保证金到账之日起至开标前1个工作日,持经银行审核盖章确认的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开户行核对确认已经到帐后,出具《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计算票据》。

汇入银行1

帐户全称: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楚雄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鹿城南路分社

号:2700005565016012

联系电话: 08786168990

保证金缴纳方式:汇款或转账,不接受现金交纳。

1.2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出具时间须是2018 41317:00时前。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现场,将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及委托的代理机构对保函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1.3保证保险:保证保险出具时间须是201841317:00时前。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户资金支付购买。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现场,将保证保险原件、保险单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保险费汇款单提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及委托的代理机构对保证保险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各投标人在本次报名过程中,请关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搬迁公告,及时调整投标安排。如遇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搬迁,请至开发区永安路原楚雄州检察院办公楼进行报名或开标等活动。

5.2.1该项目必须现场及网上同时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按《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 5 号公告》的相关要求,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于201849日至413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以下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现场留影作证: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新证时,仅需出示营业执照)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件规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标识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

(6)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专职安全员证书、质检员证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标准员近一年(投标截止前一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五险)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

(7)企业近年(20151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网上公示的截图)

(8)网上报名截图;

(9)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保证保险需提供完整,清晰,且彩色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以共查验。)及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账户彩色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件资料原件报名时均需提供并现场核验真伪,核验成功后方可报名,如有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执行,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一套交代理公司存档)。

电子化平台无异常情况下,招投标过程采用电子评标,如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

)上报名导致不能参加投标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

5.2.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汇款、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有效期必须长于投标有效期的时间)

1.1采用银行转账、汇款缴纳投标保证金的,a、投标人必须在201841317:00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不得以投标法人单位的专户或分公司、办事处及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201841317:00时前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据《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逾期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不予开据《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未到州交易中心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b.1投标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下简称开户许可证)已到州交易中心审验入库的,在开具保证金收据时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州交易中心服务大厅金融服务窗口开具的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到账审核表。首次到州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单位,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时还必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同时经州交易中心审验开户许可证后即可入库。

b.2开户许可证已到州交易中心审验入库的投标单位,因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人等变更的,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时,须携带新的开户许可证原件重新到州交易中心进行审验并入库。

b.3因银行统升级致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记载内容变更,或是基本账户已撤销且正在办理变更开立手续的投标单位,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时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相关证明。在退回交易保证金时须提供新办理的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并进行审验入库。

c、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州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时,严禁同一位代理人同时代理多家投标单位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一经发现,州交易中心将统计汇总提交项目评标委员会及行政监管部门。投标人在从保证金到账之日起至开标前1个工作日,持经银行审核盖章确认的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开户行核对确认已经到帐后,出具《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计算票据》。

汇入银行1

帐户全称: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楚雄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鹿城南路分社

号:2700005565016012

联系电话: 08786168990

保证金缴纳方式:汇款或转账,不接受现金交纳。

1.2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出具时间须是2018 41317:00时前。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现场,将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及委托的代理机构对保函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1.3保证保险:保证保险出具时间须是201841317:00时前。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户资金支付购买。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现场,将保证保险原件、保险单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保险费汇款单提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及委托的代理机构对保证保险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各投标人在本次报名过程中,请关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搬迁公告,及时调整投标安排。如遇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搬迁,请至开发区永安路原楚雄州检察院办公楼进行报名或开标等活动。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www.cx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6.3.1为遵循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在贵单位出席开标会时,除携带你们认为必须的资料外,还必须携带如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新证时,仅需出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副本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件规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标识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

(6)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专职安全员证书、质检员证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标准员近一年(投标截止前一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五险)证明;

(7)近年(20151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网上公示的截图)

(8)投标保证金收据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保险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彩色复印件;

(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查询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在开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登记验收,评审阶段由评标委员会核查后退回,如有不符或不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以便评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必须到场开标,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不到场开标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520930分。

(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递交截止时间:20185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递交形式:网上递交

(3)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递交时间:201852日上午0900分—093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185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纸质投标文件要求:

份数要求:正本一份(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向招标人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副本两份)

密封要求:纸质投标文件和广联达工程量清单光盘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并在封套加盖单位鲜章及密封章,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项目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加写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5)刻录投标文件光盘:1份,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TBS*.TBJ*.TBZ)。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单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并在封套加盖单位鲜章。

(6)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刻录光盘和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各投标人应把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带到开标现场对其电子文件进行解密,在按当场公布招标文件解密顺序最后一家正常解密后5分钟内投标人仍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现场退回给投标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标会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持CA数字证书参加,若因投标人资料、人员等造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www.ynzb.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及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cxggzy.cn/)、365bet手机官网(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

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楚雄市东盛东路435

址:

雄市鹿城镇鹿城南路双包营和谐家园17幢6楼602

编:

675000

编:

675000

联 系 人:

王嘉彦

联 系 人:

吴工

话:

13658788119

话:

15987877835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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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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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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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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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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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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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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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上一条: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农村基层卫生员实训中心(交流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下一条:楚雄州小石门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部分专项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