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局两中心”简介
武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于2012年9月29日成立,为正科级行政单位,下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有行政编制6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事业编制8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现有干部职工13人。设党支部一个,有党员8名。
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于2011年6月27日成立,目前共设立46个服务窗口,有46名工作人员,24家进驻部门,共办理169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行政审批128项,非行政审批11项,服务事项30项)。全县1 1个乡(镇)建立了为民服务中心,133个村委会(社区)建立了为民服务站,乡(镇)村为民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
武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2年9月29日建成运行,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县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及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罚没财物等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全县11个乡(镇)依托为民服务中心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职能职责
(一)武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
2、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领导和管理;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进行标准化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协调、综合服务、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等。
3、负责督促指导县政务服务中心对进驻中心的各部门窗口为国内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行政许可(审批)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
4、负责督促指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领导、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原则和管办分离的要求,规范运行和管理,构建公正开放、竞争有序、服务到位、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体系。将工程建设招投标、权限内采矿权出让、土地出让、国有产权处置、政府采购、政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等公共资源交易全部纳入中心集中管理。
5、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审批系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管理系统以及两个中心电子监察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后台维护工作。
6、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工作。
7、负责对各乡镇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
8、完成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武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规则,制定交易市场管理制度。
2、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工程建设的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
3、依法受理各类发包申请或委托。
4、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收集、存储和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5、负责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技术咨询服务。
6、负责维护公共资源正常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质疑和投诉。
7、负责维护、管理评标专家库,组织对评标专家的考核。
8、负责制定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运作规则。
9、负责管理和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所需设施、场所,并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和管理各项交易服务费,代收代退相关交易保证金。
10、负责办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的统计、分析及相关资料(含录音录像)的存档调阅。
11、承办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职责
(一)武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责
办公室职责。负责机关、会务、机要、档案、财务、机构编制、人事、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监督检查股职责。负责制度建设、标准化建设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完善运行机制,促进和推动局机关工作;负责对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运转进行监督管理,对投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行政效能和廉洁行政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负责督促检查乡镇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实施奖惩。
网络信息技术股职责。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化工作的政策、法规,做好信息化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两个中心局域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保障网络设备的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负责网上审批系统、交易管理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各终端设备日常检查和后台维护工作;确保各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协助领导审核对外发布信息及其上报工作,并做好相关发布工作;负责做好系统改进、网络互通、资源共享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二)武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设机构职责
综合管理股职责。负责内外联系与协调;负责办理文电、会议、调研、档案、印章、机要等文秘工作;负责接待、车辆、安全保卫、水电卫生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开标、评标时间及场地的计划与安排工作;协助中心领导审核对外发布的信息,并做好相关发布工作。
财务股职责。负责人事、财务、工资、固定资产等工作;负责会计报表工作;负责建立内部核算体制,制定内部核算办法;负责监督单位财务运作工作;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工作;负责保存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种票据、凭证的管理工作;负责按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收取、退还投标保证金工作。
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股职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住建、交通、水利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完善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办理依法必需招投标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含房屋建筑、市政、水利、交通、能源、冶金、矿山、化工、通讯等)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进场交易登记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现场报名服务,为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的各方主体提供招标公告公布、中标公示发布的服务,并为交易各方主体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会、标前预备会、开标及评标等交易活动的场地服务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评标专家的抽取及专家评标区的服务工作,建立专家评标活动中的日常记录,并形成档案。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工程建设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和原始记录;负责工程建设交易项目综合服务费的收取、上缴工作和进场交易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印制统一的中标通知书,并督促中标通知书的发出及中标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责对工程建设交易投标保证金专户的管理,统一收取和退还;对工程建设交易活动中发现违规和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调查。
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职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和与之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采购本级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公开招标采购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公开招标;组织实施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采购方式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采集、整理、分析政府采购相关的市场信息,建立和规范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程序。建立政府采购信息数据库、供应商信息库。负责受理和处理采购当事人的质疑。负责政府采购档案的整理和管理。负责做好政府采购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对政府采购中发现违规和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调查。
土地、矿业权及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股职责。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州土地和矿业权交易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和权限内的矿业权;负责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须按照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转让的权限内矿业权;负责办理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处置和转让;负责在土地、矿业权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转让)公告;负责按规定程序受理报名、竞买人资格审查、确认,组织竞价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交易活动;负责土地、权限内矿业权交易的衔接、服务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审查、论证产权交易项目;负责组织实施各类产权、股权、经营权的转让和受让申请,审查其资格,收集发布产权交易信息,举办产权交易会;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产权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协调处理从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负责产权交易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为有关部门提供档案查询服务;负责督促各类交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责产权交易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负责对产权交易中发现违规和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调查。
四、联系方式
电话:0878—8837377
五、地理位置
地址:武定县狮山镇文化路7号(宣传文化中心旁边)
六、投诉方式
1.现场投诉
地点: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诉窗口
联系电话:0878-8837087
2.电话投诉
0878-8837087 0878-8837377
3.来信来函
邮寄地址:武定县狮山镇文化路7号
收 件 人:武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5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