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对州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2017年07月21日 14:26 作者: 来源: 点击:[ ]

民建楚雄州委:

您们提出的“关于对楚雄州中介超市运行管理调整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州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运行和管理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不断完善投资项目审批和监管机制,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有效解决投资项目审批难、中介服务时限长、项目落地难等问题的具体抓手。近年来,由于中介服务市场体制不顺、法规滞后、发育不良、监管不力、权力寻租等原因,中介服务存在着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问题,成为“审批难、难审批”的关键环节,通过对我州备案制、核准制、审批制投资项目随意抽取已开工的部分项目进行分析中,得出的结论是中介用时都占总用时的80%以上,极大地制约了行政审批提速增效。一些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存在利益关联,在一定程度上消减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加重了企业和群众负担,扰乱了市场秩序,甚至成为腐败滋生的土壤,规范中介服务市场是从源头上解决项目审批难、落地难等问题的根本所在。

二、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9号)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作为我州中介超市的运行管理部门,自2016年6月全州中介超市建成运行以来,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省、州政府的有关要求,促进了投资项目的提速增效。2016年,全州公开选取中介服务项目2394个,中介服务费节约率平均达40%以上,中介服务时间普遍缩短20%至30%。一是规范中介运行。严格执行省政府的决定,将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的中介服务统一纳入中介超市公开竞争选取,斩断了关系链条,打破了行业垄断,改变“红顶中介”包揽的局面,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的滋生,规范中介市场的运行,营造了项目工作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二是补齐中介短板。针对中介机构数量少、资质低、专业不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审图等事项相关行政部门直接指定州内中介机构独家承担,业主单位排队等候审图问题严重制约了项目的开工建设。中介超市运行后,在广泛征集中介机构入驻的同时,主动与省级平台中介机构库对接,扩大专业性较强的中介机构选择范围。目前入驻的中介机构已达2665家、资质41类3325项,补齐了我州中介机构少、专业单一的短板,扩大了竞争,中介机构收费高、服务时间长的问题逐步解决,助推了投资项目降本增效。三是优服务助提速。坚持把优化服务和提高效率作为中介超市的出发点和终极目标,对部门的选取公告做到即收即审即发,确保3天内选取,工作人员及时监督跟进,力争在最短时限内签约,使选取的速度较大提升。为保证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的快速推进,工作人员主动指导业主完善选取公告并结合项目专业特点合理提出要素条件,使各环节工作合规高效,助推项目提速。四是强化质量监管。加强对中选不签约、服务质量差、服务团队不到位、服务超时、专业技术资格挂靠、业绩造假等问题的查处,并及时将不良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布。严格推行由业主、审批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的评价制度,对评价星级低的中介机构限制进入。严格的管理使服务质量有了较大提升,促进了项目审批快速推进。

三、针对你单位在提案中提出的四点意见,一是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招投标中介超市的服务,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合理设置业主自主选择设计单位的自主权。我局在项目选取过程中,主动与项目业主对接,掌握中介服务需求情况,加强行业主管和投资审批部门进行政策业务对接,掌握所涉及的中介服务资质政策法规,协助项目业主科学编制中介服务选取方案,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项目推动有利、无明显指向性的要求和选取条件,项目业主均可作为选取条件。二是建立按设计公司规模、资质条件达标情况进入建设领域招投标中介超市的前置资格审查制度。中介超市面向全国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入驻,由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入驻,从源头上确保了中介机构资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三是中介超市在项目建立工程打包一次性招标制度,尽量避免一个项目多项招标现象。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9号)中要求的“一事一选”原则,我州中介超市在执行省政府文件的同时,也考虑到部分项目的特殊性和关联性,进行科学合理的打包选取,但由于每个建设项目从报批到竣工,所涉及的中介服务在20—30项左右,所需要的中介服务资质不同,过度打包将会导致中介服务选取的不公平,不利于竞争,且同时具备项目建设过程所有中介服务资质的机构还不存在,不利于项目快速推进,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我们对关联度较高的中介服务进行了适度打包选取,降低项目业主的选取时间成本。四是将50万元至100万元的项目进入中介超市,5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要强行要求进入中介超市,让业主选择是否进入,自主选择。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9号)要求“使用财政性和国有资金采购建设工程投资审批中介服务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涉密项目除外),进入本级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规定,我局无权制订进入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的限额,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我们将积极向上级反映运行管理中的相关问题,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运行管理规则,确保中介超市科学、健康运行。

衷心感谢民建楚雄州委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恳请对全州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加强监督,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

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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